:::
李欣鍾 - 教導處公告 | 2016-11-11 | 點閱數: 654

105/9/22 前已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,未申請改課者,可於 11/30 前向財稅局提出申請,經審查通過 105 年度即可適用千分之二的稅率。

:::

搜尋

:::
請掃此 QR Code 可連至此頁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