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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鄭輝鵬 - 人事室公告 | 2017-01-18 | 點閱數: 837

依據行政院106111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35050號函辦理

主旨:訂定「軍公教員工給與項目訂修及檢討作業評估審查原則」,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

說明:

一、依本院人事行政總處案陳該總處105118日召開研商「軍公教員工給與項目新(修)訂及檢討作業評估審查原則(草案)」會議決議辦理。

二、檢送「軍公教員工給與項目訂修及檢討作業評估審查原則」、逐點說明及填寫範例各1份。

  • 軍公教員工給與項目訂修及檢討作業評估審查原則.doc
    1) 軍公教員工給與項目訂修及檢討作業評估審查原則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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